泉州市力争3年内再发展40艘远洋渔船

泉州晚报

抢抓福建省加快远洋渔业发展机遇

泉州晚报讯(本报记者 谢曦)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提出力争到2017年,全省远洋渔船规模达700艘,远洋捕捞产量达60万吨,产值80亿元;培育产值亿元以上远洋渔业龙头企业10家,建成15个境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形成龙头带动、布局合理、装备优良、配套完善、管理规范的现代远洋渔业产业体系。

新政策的出台,将对我市远洋渔业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

背景 破解当前远洋渔业发展瓶颈

“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是在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与发展、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背景下,省政府针对破解远洋渔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适时出台的新举措。”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远洋渔业的发展有良好的基础,过洋性远洋渔业的产量排名全国第一,但近几年来远洋渔业发展也遭遇到投资额大、资金不足,远洋渔业开发、船舶设计、专业人才培养、远洋渔业服务、海洋渔业资源调查等相对滞后的瓶颈。

省政府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从扶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建设远洋渔业综合基地、提升远洋捕捞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提高远洋渔业通关效率等方面入手,在财政、用地、融资等方面加大了对远洋渔业的扶持力度。

现状 正开拓非洲的远洋渔业陆域项目

据介绍,我市现代远洋渔业的发展起步于2012年,目前已获批远洋渔业企业4家、远洋渔船26艘,在全省远洋渔业中处于中下水平。

由于国家远洋渔业政策调整,暂停了公海和印尼阿拉弗拉海域远洋渔业项目的审批,我市适时调整了远洋渔业发展方向,目前正在开拓非洲的陆域项目,已有两个非洲远洋渔业项目正在报批,符合新政策中“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走出去’”、“拓展东盟、非洲、中南美洲等主要入渔国渔场”的方向。

利好 远洋渔业产业园区最高贴息500万元

在扶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方面,《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明确:凡总部设在福建或在福建注册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或购买具有捕捞配额的大型金枪鱼围网船(1000 总吨以上)、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500总吨以上)、大型鱿鱼钓船(1000总吨以上)等远洋渔船的,省里每年按其贷款余额的5%给予贴息,每艘船累计不超过600万元;同时,省级和设区市财政分别对船长24米以下的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给予渔船造价5%的经费补助。纳入国家更新改造补助的远洋渔船,可享受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贴息补助政策。

“这对我市获批新建造的26艘远洋渔船而言,意味着可以获得省政府更多的资金补助,解决目前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该负责人说,泉州迄今还没有远洋渔业产业基地,新政策出台后,我省对远洋渔业产业园区项目用地、用海优先予以保障,对省发改委、海洋渔业厅认定的远洋渔业产业园区,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或贴息,最高可达500万元,也将大大激发远洋渔业企业延伸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的热情。

此外,我省将扶持远洋渔业作业渔场渔业资源探捕及相关科研、远洋渔业船员培训,支持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等高校扩大船舶驾驶、轮机、渔业捕捞等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将为下一步我市远洋渔业的规模化发展输送充足的储备人才。而新政策对远洋渔船通关、检验检疫、边检、紧急避风等服务也提出了具体措施,为远洋渔业提供优质的软环境。

“新政策的出台,将为泉州远洋渔业的二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泉州更有信心,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再发展40艘远洋渔船。”该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