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十多起事故骗保被识破 “心照不宣”让人忧

东南网

石狮日报9月21日讯(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黄建设)爱车破损或者需要更换配件时,你会如何处理?对此问题,有的人却动起了“歪脑筋”,想通过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来骗取保费。近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我们身边,“事故骗保”现象并不鲜见,或“制造事故”,或找人“顶包”,以获取保险理赔。而这样的想法,在一些车主、驾驶员以及汽修企业中,甚至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秘密,并将此视为一种“共赢”。对此,市交通事故“快处中心”相关负责人发出警示,提醒想“事故骗保”的人不要偷鸡不着反蚀把米,甚至还会把自己送进牢房。

十多起“事故骗保”被识破

前些天,一名男子向市交通事故“快处中心”报案称,其车子不小心撞到路边民房了,希望能通过“快处”获得保险理赔。

该男子姓蔡,是灵秀彭田人。面对“快处中心”民警对事故发生情况的询问,蔡某称,当天下午二、三点时,他开车去一个朋友公司那里。当天晚上七点多,他在彭田新大街一超市买了些日用品,然后便往回行驶,但没开出百米远,对面一辆摩托车急驶而来,为避免相撞,他急忙将车子往旁边打方向,结果撞到路边的民房,导致小车保险杠、引擎盖等处破损。

在其反映情况中,工作人员注意到,蔡某有些心虚,在察看其车子及进一步了解事故经过后,民警心下起疑。面对警方质疑,蔡某最终承认事故系自己“制造”,目的是为了“骗保”。原来上个月他从一位亲戚手中购买了一辆小车。因为嫌车身较旧,车灯也不好用,便想通过“事故骗保”的方式获取维修车辆、更换配件的费用。所以当天晚上七点多时,他便将车子开到彭田新大街,然后故意将车子撞到路边的民房墙壁上。

蔡某随即被警方移送到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而在谈及“事故骗保”现象时,市“快处中心”的民警表示忧虑,因为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比如,上个月中旬,有名驾驶员报案称车子被撞,而肇事车逃逸了。但察看碰撞痕迹时却发现大有“疑点”。调查后才发现原来那车子是之前受损,该男子想“事故骗保”,所以便随意捏造了一起事故。而在5月下旬,警方也识破一起“事故骗保”案。当时报案的驾驶员自称驾车途经北环路时,不慎撞到路边的一辆小货车上,造成自己车子受损。但民警调阅附近的监控录像后发现,事故发生时,该男子驾驶的车子行进的轨迹十分可疑,看起来是故意撞上去的。一番质疑,那名驾驶员最终也承认了“事故骗保”的计划。

采访中,市“快处中心”一负责人表示,该中心自5月份启用以来,已经先后识破了十余起“事故骗保”。

“骗保”两大手段:伪造+顶替

“有许多事故,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是不能获得保险理赔的,比如未年检的车子,未上牌的车子,或者存在驾驶证过期,酒驾、逃逸等行为的。”在市“快处中心”,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际生活中,无牌无证,以及酒驾等现象不少,而这些车主为能在事故后获得理赔,便会动歪脑筋来“骗保”。

据其介绍,“事故骗保”常见的主要有两大手段:即“伪造事故”以及“冒名顶替”。

所谓“伪造事故”现场,即故意将车子撞到墙壁等障碍物上面,或者指挥两辆车子故意碰撞在一起,造成车辆损坏。而事实上,那些损坏的地方往往正是车主想维修的地方。在这方面,要么是“无中生有”,要么就是“小伤变大伤”,前者是车身明明没有损坏、刮蹭的痕迹,但车主为了破漆、更换掉旧部件,便通过制造事故让那部分车身受损;后者则是故意扩大车损“面积”,明明只有一条小刮痕,或者小凹陷,却通过制造事故故意把它扩大,或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将“旧伤”也当成“新伤”。而“冒名顶替”,主要是因为当事车主或驾驶员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因为这些事故不能获得保险理赔,所以当事人便找人来“顶替”,以获得保险赔偿。

除此之外,记者在与民警和保险人员交流中,还获悉另外一种“骗保”行为,即将“次要责任”变成“主要责任”。因为保险理赔是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来定的,事故责任小,获得的赔偿也较少,而事实上,可能因为自己要支付较多钱,或者另一方无钱赔偿,所以当事人便想主动揽下事故的责任,将“次要责任”说成是“主要责任”,以获得更多赔偿。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