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闻网9月19日讯 (记者 孙虹)18日清晨,福建石狮一男子在闹市街头手持菜刀挥舞,先后砍伤4名路人,其中两人伤势较重,但都无生命危险。记者19日从石狮市公安局了解到,该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石狮一男子闹市持刀伤人被当场制服 4人受伤】
石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事发18日清晨6时10分许,该中心接到民众报警称“狮城电影院门口有一男子拿刀挥舞,有人被砍伤”。接警后,正在附近的湖滨派出所民警紧急赶往案发现场。
参与该案件的民警告诉记者,到达现场后,只见一男子挥舞着菜刀,仍在对过路民众进行恐吓。“现场有3位已被砍伤的民众。”民警解释说,后来得知还有一位受伤的民众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紧急疏散周围人群后,民警命令该男子放下手中的菜刀,但遭到男子拒绝。在鸣枪示警无果后,在几名民警和部分市民的配合下,该男子被成功制服。
经警方调查,嫌疑人李某(男,39岁,石狮市玉湖人),2007年因抢夺罪被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0年又因贩卖毒品罪被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今年初李某才刚刚刑满释放。
民警介绍说,当时其家属曾提出李某有精神障碍,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司法精神医学鉴定。2010年4月11日,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意见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嫌疑人李某的母亲吴某告诉警方,案发前一晚,李某因琐事与同居女友发生争吵,其同居女友埋怨李某不会赚钱,并打了李某十几个耳光。
据李某交代,正因为如此他心中不快,想要发泄。第二天一早,也就是案发的18日清晨,李某先从家中厨房拿了把菜刀,在狮城影剧院砍伤4人,在搏斗中李某的菜刀被人夺走,随后他又在附近的狮城大排档处又拿了把菜刀,与过路民众对峙,一直到警方将其制服。
警方透露,及时送往医院的4名伤者已均无生命危险。但法医初步鉴定,受伤较重的两人伤情已达轻伤二级。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