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之事 义不容辞 泉州市第十三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召开,24人获表彰
主办方为勇士们颁发证书、奖金
东南早报讯 (记者林加华 龚翠玲 通讯员李肇兴 文/图)昨日,泉州市第十三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召开,7人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17人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受表彰的总计17件24人,陈福裕、吴端志、钟阿美、曾荣木、李凯闽、许民忠、王锦彬等7人被授予或追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也分别授予受表彰模范和先进个人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在颁奖仪式上,24人共获奖金42万,最高5万元,最低1万元。
“见义勇为模范的称号并不是一种标榜,而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和呼吁。我们身边有许多人和事,需要周围人的义举,对于善良之事,我们义不容辞!”一名见义勇为模范说。
自去年以来,泉州在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又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大会号召,全市要以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凝聚社会正能量,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见义勇为事迹简介(部分)
陈福裕,男,48岁,鲤城区浮桥街道浮桥社区居民
吴端志,男,51岁,泉州市春生堂酒厂工人
2013年8月12日下午,笋江桥下3名小孩被江水冲走,情况危急。正在桥下纳凉的陈福裕和吴端志听到呼救声后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江中,合力救起已被江水冲出10多米的3个小孩。
2013年8月24日下午,两名男子在笋江桥下游泳时被江水冲走。听到呼救声后,陈福裕、吴端志不顾个人安危,马上跳入水流湍急的江水中将2名溺水者救起。
许光灿,男,57岁,鲤城区开元街道东北社区居民
2013年7月29日下午2点,十来个小孩在笋江桥下戏水,一名13岁的小孩滑入深水区被江水冲走。听到呼救声,许光灿立即跃入江中游向溺水者,把几乎沉入水底的小孩成功救起。同年9月15日下午,又一名13岁的小男孩在笋江桥下戏水时发生意外,正在附近游泳的冬泳队员将其救起后,小孩已全身发紫,奄奄一息。许光灿马上采取紧急施救措施,才使小孩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