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继任局长被查后检举前任
一人一审获刑10年,另一人尚未宣判
惠安县水利局两任原局长朱某杰、黄某煌落马。昨日,记者了解到,朱某杰因受贿13万余元,近日一审被法院判刑10年,而黄某煌仍在审理中,尚未有一审结果。据悉,黄某煌受贿被查,检举了前任局长朱某杰。他们的落马,揭开了惠安水利系统寻租权力的黑幕。
黄塘溪整治工程 肥了水利局局长
朱某杰在丰泽法院受审。公开资料显示,朱某杰今年59岁,案发前的身份是惠安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已退居二线。法院查明,他的犯案发生在担任惠安县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时间跨度为2007年到2011年。
身为单位一把手,朱某杰主要负责惠安县水资源保护,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江堤、海堤建设及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据法院查明,郭某辉的行贿数额,在朱某杰受贿一案中占了大头。郭某辉是惠安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几年前,该公司以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名义承包了惠安县黄塘溪整治二至五期工程。为了让朱某杰在工程质量、进度监管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给予关照,郭某辉于2007年间的一天,来到朱某杰的办公室,给他送上1万美元。
2009年12月份,朱某杰的儿子结婚,郭某辉以送贺礼为名,让公司财务总监上门送给朱某杰2万元。
陈某民是黄塘溪整治六期工程的承包商,为了得到朱某杰的关照。他先后以朱某杰儿子结婚及孙子满月酒为由,送给朱某杰3000元和5000元。
担心工程质量 包工头行贿局长
此外,行贿朱某杰的还有陈某强和黄某洪。
2008年,陈某强承包了崇武镇前江海堤强化加固工程。朱某杰经常带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在陈某强看来,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朱某杰他们说质量不过关,他就要翻工,这样损失就大了。此外,工程款拨付也要经过朱某杰之手。因此,陈某强要与朱某杰搞好关系。2009年春节前,他送给朱某杰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请局长多多关照。
此外,黄某洪在承包崇武镇靖江海堤强化加固工程中,为了能得到朱某杰的照顾,先后给他送上2.5万元现金和5000元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