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广告噱头“要出大事啦” 工商:你才出大事

东南早报

9月14日,星期日,泉州市区多个人流量密集的地方,20个年轻人举起了只写着“9·17要出大事啦!”几个字的海报。到底有什么大事发生?是好事还是坏事?语焉不详的海报让围观的市民议论纷纷。谜底很快揭晓,原来这是一房地产商制造的广告噱头,此举受到了工商部门的查处。

广告:房地产商制造噱头 “要出大事啦”

上周日,在泉州商城广场、客运中心站、泉州动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20个年轻人每人双手举着“9·17要出大事啦!”的海报。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还有人上前询问:“到底出什么大事了?”

随后,有市民发现在泉州市区某KTV大门正上方的LED广告屏上也出现了“9·17要出大事啦!”几个大字。与此同时,在网络、微信、微博上大量出现泉州市区泉秀街、涂门街及厦漳泉高速路段等六处广告牌“9·17要出大事啦!”的图文信息。

“出大事”可不能开玩笑。到底是商家促销,还是其他情况呢?收集到信息的泉州市工商局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组织检查支队执法人员分头行动。经初步调查,原来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打算在近期推出一个楼盘,为吸引市民眼球达到较好促销效果,该公司策划人员“剑走偏锋”,居然想出了“9·17要出大事啦!”的无厘头广告语。而公司策划人员为了制造所谓的悬念,在进行广告版面设计时,故意只留下“9·17要出大事啦!”几个字,除此之外广告上没有其他任何商品图案和文字说明。

工商:海报已销毁 查处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公司共印制了30张彩色海报,并通过QQ群招聘来20名广告兼职人员。9月14日,公司组织这20名年轻人手持海报在市区几个繁华地段逗留宣传。另外,公司还采用楼盘实景加上“9·17要出大事啦!”文字,运用电脑技术合成宣传发布广告。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广告牌上只有硕大的“9·17要出大事啦!”几个字,却不见更多的宣传内容和具体说明,致使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读误传,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恐慌和胡乱猜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工商部门介入后,该公司意识到闯祸了,主动销毁了海报,停播了LED广告,删除了微信照片。与此同时,工商、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屏蔽、删除网络、微博、微信上传播转发“9·17要出大事啦!”相关内容的信息700多条;并将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和依法查处。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

在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在制作发布广告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因为片面追求“聚焦”效果而触犯法律底线,同时也提醒广大兼职人员,特别是在校大学生注意,在兼职时应具备理性思维和起码的辨别是非能力,不要被人利用,触犯国家法律。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