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讯 (记者李凯龙 通讯员蒋国栋 邱文峰)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获悉,6月15日至8月31日,在泉州中心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快处中心”)工作时段内,泉州市区共发生轻微事故8762起,其中快处中心受理2753起,仅占事故总数的31.4%。
“快处中心”受理比例低
从6月15日,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每日8:00至20:00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失且单方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无需报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照后约定前往快处中心进行事故查勘、定损、理赔。
民警分析,从数据上来看,其中泉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6899起,仅成功引导890起,占12.9%;未报警双方自愿到快处中心接受处理的有537起,仅占快处中心受理案件的19.5%,这两项的比例相对较低。市交管部门表示,快处中心受理的事故应占事故量的60%—70%才能有效化解因轻微事故造成拥堵的情况。
小事故20分钟“快处”
目前泉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的交通类案件,大多数都适用快速处理。民警介绍,以前如果在路上发生事故,双方报警报保险,事故组民警和保险到现场,高峰期得约半小时。现场查勘定责,有争议的还要扣车,保险再进行二次定损,整个流程下来得五六天。现在快处中心一站式服务,70%的小事故能够在20分钟内处置,加上室内有空调,市民完全没有必要在现场争得面红耳赤。
照片存证能分清责任
市民普遍认为,如果没有警察到现场,无法判断对错,而且担心自己去了,另一方却爽约。民警表示,根据18种简易事故的责任判定,只要事故双方当事人能够提供有效的照片,在快处中心,专职民警能够迅速给事故双方定责,再加上快处中心所设置了沙盘,事故中该是谁的责任谁都无法抵赖。
对于担心双方约定后对方爽约的,若经当事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到快处中心处理,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到中心处理理赔事宜的,且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仍拒绝前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逃逸事故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罚。有经验的驾驶员建议,如担心对方爽约,可与对方互换驾驶证,这样更有效。
拍照时道路标识应入镜
在处理事故当中,民警发现许多市民在拍照中,未能拍出理想的照片。民警表示,事故发生后,司机应该拍下五六张事故现场的照片,包括远距离全景照、碰撞处细节照及各类证件照,全景照应将两辆车拍摄全。民警介绍,拍摄全景照时,不仅是两车的车身,车身两边的交通标线也要入镜,以显示车辆当时在车道的位置。如果有路面标牌标识如禁左、禁行标识,也可一并拍摄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