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新市民明年可参加新农合 积分排序确定对象

东南网

东南网9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林永清)昨日,记者从石狮市积分办获悉,《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入医”实施细则》已出台,从明年开始,取得石狮市居住证的新市民,按照“同等筹资标准、同等保障待遇”的原则,可自愿参加石狮新农合制度。

石狮每年将提供一批参合名额给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参合,并按新市民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参合对象,如遇新市民放弃参合资格的,名额则依次递补,每年参合名额视实际情况及政府财力可适当调整,第1档的参合名额暂限3000个,第2档暂不限定参合名额。

据介绍,第1档按石狮新农合筹资标准及保障政策,与石狮户籍参合人同等标准缴纳参合费,同等标准获得政府财政参合补助,同等标准报销普通住院、特殊门诊、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同等标准享受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补充意外事故商业医疗保险等各项待遇,选择这一档的新市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家庭户成员外,均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

第2档按石狮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人均统筹标准筹资,由个人按统筹标准20%左右的比例缴费,统筹标准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参合人按石狮新农合普通门诊补偿政策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选择这一档的新市民,以所在从业单位组织集体参合,自由职业者原则上以常住地村(社区)为单位集体参合。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石狮新市民,可选择参加第1档,也可选择参加第2档,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只可参加第2档。

需要说明的是,新市民参加新农合的资金筹集、参合登记及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个人参合费的收缴、参合登记及信息采集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新市民个人欲参合的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缴费登记,并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儿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石狮市新市民卡及积分证明原件,选择第1档的还要提供户籍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原件。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