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民办幼儿园设立 一年两次集中受理办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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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9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陈海勇)暂停已一年的民办幼儿园受理、审批工作将重新开放!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晋江市民办幼儿园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晋江市政府同意,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民办幼儿园设立标准、设立申请、审批程序等有了明确规定。

目前,晋江有幼儿园(点)436所,其中民办园150所,在园幼儿约3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37%,分布覆盖除紫帽、西滨外的17个镇、街道。

办学规模不少于6个班

根据《晋江市民办幼儿园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幼儿园园舍要相对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生均户外活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要有独立管理的围墙、大门、疏散门、安全通道。室内自然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影响。幼儿活动室、寝室等幼儿活动场所不得设立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是地下、半地下室建筑物内。

另外,幼儿园办学规模不少于6个班,不宜超过12个班;班额分别为小小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每班最多不超额5人。

师资方面,必须配有熟悉保育教育工作、思想品德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与幼儿园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如园长要具备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且有三年以上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经验;专任教师要职专幼教毕业以上学历,每班配备2名等。

如聘请外籍人员担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外籍人员必须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书,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年两次集中受理申请

根据分工,晋江市教育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审批管理;晋江市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管理工作;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教委(育)办负责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申请举办幼儿园,举办者要同时向所属地镇(街道)教委(育)办和晋江市教育局提出办园申请,并提交申请报告。设立幼儿园,分为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阶段。若具备办园条件、达到设立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正式设立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的2-3月、9-10月为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申请集中受理时间。每年的5月、12月,对于符合设立标准的申办园给予审批,将发放同意设立民办幼儿园批文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