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醉驾重伤有人醉驾去报警 德化15名麻龟获刑

东南早报

有人醉驾受重伤,有人醉驾去报警……昨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对15名“麻龟”进行集中宣判。宣判会现场邀请了30余名师生旁听,并在宣判会后开展危险驾驶警示教育活动。今年1至8月,该院共审结了醉驾案件65件。

醉驾撞伤自己 瘸着脚上法庭

昨日宣判现场,被告人余某强一瘸一拐来到法院。事故距今已经一年多了,但他受伤的脚仍未痊愈。

去年8月的一天,余某强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石某,从德化县龙浔镇陶瓷街往南门方向行驶,行至浔南路丁溪桥头路段时,与林某驾驶的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余某强右腿骨折,重伤住院治疗,前后花费医药费十多万元。由于余某强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检方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他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中还发现,余某强不仅醉酒驾驶,还属于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应酌情从重处罚,但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系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他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骑车前去报警 不料被查醉驾

被告人陈某青的醉驾被查获完全属于自投罗网。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2日下午5点多,陈某青独自在家喝了点酒,想起跟邻居有点纠纷,就骑上摩托车要到浔中镇派出所寻求处理。当他行至浔中镇政府门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经鉴定,案发时,陈某青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24.44mg/100ml。

由于陈某青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于是法院一审判他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