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及遗属可免费乘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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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闻网9月1日讯(记者 孙虹 廖静)9月1日起,获得泉州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烈士、牺牲人员的遗属,可申请填写《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优待乘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将享受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优抚政策。

在1日举行的“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新闻发布会上,烈士遗属许子威和林丽心等18人,领取了首批“见义勇为公交卡”。

“出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及遗属的隐私保护,这张卡在上车刷卡时并不会语音提示,也是‘滴’一声。”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经营业务部主任林良纲告诉记者,这张“见义勇为公交卡”可在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下的公交系统内免费使用且不限次数。

22岁小伙子许子威拿着这张公交卡百感交集。十年前还只是12岁孩子的他失去了父亲,“2004年3月11日,我爸爸追小偷时英勇牺牲了。”许子威告诉记者,“尽管父亲的去世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我以我的父亲为骄傲,我希望可以继承我父亲的见义勇为精神。”

“免费公交卡的发放进一步完善了泉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副会长蔡永抽表示,希望借此继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更多的市民主动投入到见义勇为事业中来。

根据《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乘坐市(县)公共汽车暂行规定》,其优待对象包括获得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人员;获得省人民政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及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人员;泉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人员,以及获得市政府以上表彰的烈士、牺牲人员的遗属。

据统计,目前泉州市符合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有112名,其中见义勇为烈士、牺牲人员的遗属17名。

蔡永抽介绍说,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优抚办法,按照属地确认和管理的原则予以实施,其中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泉州经济开发区优待对象需由本人申请,填写《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优待乘车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地见义勇为协会审核,在泉州公交公司统一办理“泉州交通卡”。其他县(市、区)符合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见义勇为人员(包括烈士、牺牲人员遗属),由当地县(市、区)见义勇为协会负责审核,并统一办理所在地“交通卡”。(完)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