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讨债800万元 纠集百人来闹事
雇佣一人一天200元 两积极参与者一审被判刑
东南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受他人委托索讨800万元债务,男子庄某文(另案处理)以每天200元雇佣、纠集近百人,多次围堵晋江两建设工地,滋扰、强占办公场所,毁坏企业财物,争执中打伤工人。其间,受雇的泉港男子朱某波和惠安男子张某金起到积极参加作用。
日前,朱某波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张某金获刑1年。
百人拉白布条 打砸暴力追债
去年7月5日,在晋江梅岭双沟社区A安置房项目建筑工地,近百名“工人”聚在工地门口,有的手拉欠债还钱的白布条横幅,有的在围墙用油漆涂写讨债标语。“工人”声称不给钱就不离开,双方僵持一个多小时,施工方说这些人压根不是工地的工人。经负责该项目的公司人员和民警协调劝离,聚众人员才离开。
当年7月24日,该工地再次聚集多名男子。这回,讨钱手法升级,他们闯进工地办公室闲坐,喝茶打牌,大声喧哗,导致工地管理人员无法正常指挥生产,工期受影响。同样情况还发生在该公司在陈埭镇的B安置房项目。两个工地的总配电箱遭破坏,致使工地全面停工半天。
当年8月1日下午,几名男子将工地工作人员赶出办公室,双方发生争执打斗,被打伤的庄某文叫人报复。2小时后,这些人员持械砸毁工地宿舍的玻璃及办公桌、摄像机等物,并打伤一名工地员工的家属。项目负责人称因工地遭干扰,工期延误、财物损失加上人工费用及违约金等损失共计上百万元。
受托讨800万元 雇佣“工人”造势
晋江警方立案调查。 原来,某建设集团公司晋江分公司承建A、B两个安置房项目,前负责人谢某为工程建设借款。个体户老板戴某以谢某欠他800万元、多次催讨无果为由,委托庄某文催讨欠款。
为尽快讨得欠款,庄某文想到歪点子,请来大量“工人”聚众造声势,给对方压力。法院审理查明,庄某文雇佣、纠集朱某波和张某金等近百名社会人员,到工地闹事讨钱。其中,朱某波负责运送参加人员到工地,张某金带领被纠集的参加人员强占办公室。庄某文支付朱某波和张某金两人月薪,付其他参加人员每天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波、张某金在他人纠集、指挥下为索讨债务,非法聚集到工地施工现场围堵、滋扰、强占办公场所,毁坏企业财物,干扰工程施工,情节严重,致使企业的工作、生产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人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