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逃废债务 泉州警方:民间高息借贷勿参与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讯 (记者杨佳彬)昨日,泉州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近期破获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近期,泉州市个别企业和个人因涉及非法集资、高息借贷而出现资金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极个别企业经营者还为此弃厂出逃,躲避债务。民间非法集资、高息放贷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对此,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依法快查快处,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15日上午,受害者吴某到南安市公安局报案称,犯罪嫌疑人陈某峰于2013年10月以来虚构、夸大与朋友做生意急需资金、同银行合作从事“内保外贷”业务等事实,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其8亿余元人民币。接报后,南安市公安局立即采取措施,于7月29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峰。

仅隔数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体育用品公司因向社会高息融资,法人代表李某忠于8月5日突然失联,且尚欠员工260万元工资,部分员工情绪激动。开发区公安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作,仅用4天成功规劝李某忠投案自首,稳定了员工情绪。公安机关还积极协同政府部门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和企业经营者,切勿贪图蝇头小利而参与民间高利息借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最终极有可能血本无归。同时,广大企业主要提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通过正规渠道筹融资金。企业如果向社会高息融资,最终很可能不堪重负而陷入绝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