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一党员干部占集体用地违建 遭强制拆除(图)

东南早报

东南早报讯(记者郑瑞卿 通讯员高荣超 庄培榕 方向阳 文/图)8月21日上午,洛江区行政执法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消防、电力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区领导带领下,组织80余名执法人员、200余名工作人员,出动2部拆违机械,强制拆除了洛江区万安街道琯头社区一处党员干部违建。

该处违建系违建业主于2009年占用社区集体用地建设而成,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共两层,总建筑面积约300余平方米。今年全省“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洛江区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全面普查,形成“一房一档”,然后在房屋普查的基础上对历史违建进行清理,凡是符合“四重点、六先拆”的违法建筑均要先行组织拆除。该违建业主是党员干部,其违建行为在群众当中造成恶劣影响,属于应当重点打击的违法建设类型。因此,洛江区行政执法局会同万安街道办事处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整体拆除。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