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讯(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谢司玥)认识当晚,34岁男子陈某全就将仅11岁的小美(化名)带回住处,并坚决要和她同睡一张床。直到公安机关将陈某全抓捕归案,小美的父母才知道女儿为何一夜未归。近日,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陈某全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2月24日晚上,小静(化名)在泉州市区万寿路一家台球室认识了陈某全。过了2天,小静打电话约陈某全见面,双方约定在该台球室会面。当晚,小静带上了朋友小美(11岁)赴约。
见面后,陈某全购买了烧烤和啤酒,接着,他们一行三人来到美食街一家网吧,边上网边吃东西。
当晚11点多,陈某全与朋友张某安分别用电动车、摩托车将小静和小美带到了张某安的宿舍。一路上,陈某全就对小美毛手毛脚起来。
到了宿舍后,陈某全、张某安以及两个女孩喝酒到了次日凌晨3点。
陈某全要求和小静、小美一起睡。遭到拒绝后,并未阻止他向小美伸出黑手。陈某全脱掉外衣、外裤,仅着一件内裤,自行躺上了小静和小美的床,三人同盖一条被子。随后,他开始对小美进行搂抱、亲吻,抚摸。
当日上午,见小美彻夜未归,她的父母心急如焚地报了警。
当日下午,民警在陈某全的住处将他抓获归案。
经审理,丰泽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全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近日,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