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司机感受被远光灯照射的滋味,体会滥用远光灯给他人带来的危害。
泉州晚报讯(本报记者 杨佳彬 黄耿煌 通讯员 陈小东)滥用远光灯,这项“顽疾”一直困扰着不少路人。昨日,记者了解到,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为整治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推出了新的处罚法,即滥用远光灯的司机,被要求坐在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前,感受被照射的滋味,让他们体会一下远光灯给别人造成的困扰。【南安溪美专项整治滥用远光灯 违规将罚150元扣1分】
现场 违规司机换位体验“被照射”
近日,在南安市体育馆门口,一辆黑色小车开着远光灯从新华街向柳城路行驶,强烈的灯光刺得路人不能直视。 民警给司机吴先生开了一张警告单,并告诫他:“你开远光灯,照射到对方车辆时,会造成对方车主暂时性失明,这是非常危险的。” 随后,司机被要求坐在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前,感受被照射的滋味。体验后,吴先生连连表示,以后一定规范使用远光灯。
当晚,共有11名司机因滥开远光灯被警方查处。
成效 有效遏制获广泛关注
整治期间,南安警方在微博上发布了相关信息,随即引来网友围观,短时间内点击率过千万、转发超10万、评论过万,同时@人民日报、@环球时报、@新闻晨报、@东方早报等媒体及@李亚有鸭梨、@警晓慎微等58位网络名人、“大V”对该所的措施进行关注,并求将此“创意处罚法”推广开来。
据溪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警在查处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中发现,不少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错误地坚持“我开远光灯碍着谁”的想法,更谈不上为其他驾驶员和路人的交通安全进行考虑。在进行多次整治仍未取得较好效果后,溪美所经过征求多方意见,应势而出“换位体验”的新举措。目前,已有近百名驾驶员亲身体验了滥用远光灯的坏处,辖区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也得到了极大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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