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运到
原来钥匙在他身上,人在南安,柜在漳浦
卸下家中保险柜,装上皮卡车,奔波近200公里到法院里还钱,这样一幕实在少见。7月29日晚,南安市人民法院就有这事儿。
62万元分12期偿还 还是不还钱
据执行法官介绍,漳州漳浦的陈某2013年11月在南安市法院主持下,与南安一家建筑公司(下称“建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分12期归还近62万元欠款。但陈某只是今年春节期间偿还了15万元,其余46万多元一直未还。7月3日,执行法官再次通知陈某应于7月7日到庭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陈某仍未履行。
7月29日上午7时,南安市法院执行法官驱车直奔陈某的漳浦住地。在当地法院协助下,陈某称经济困难,只能先还6万元,还希望到南安跟建筑公司协商。
一听说会被拘留 让家人卸保险柜
法官将陈某带回南安,建筑公司不能接受陈某的提议,要求他立即返还到期的20万元。双方从当天下午3时谈到5时,仍谈不拢。
法官见双方谈了许久仍没有成效,便劝说陈某,如果还不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司法拘留15天。
陈某思考片刻,拨通了儿子的电话:“去把家里的保险柜从墙上卸下来,载到南安。”原来保险柜里有12万元,唯一的钥匙在陈某身上。
陈某的儿子耗费多时,终于将保险柜从墙下卸下来。陈某的儿子连忙将保险柜装上皮卡车,直奔南安市法院。
当晚8时30分左右,奔波近200公里,车到了南安市法院。陈某拿出钥匙,将12沓百元大钞悉数取了出来,还给了建筑公司。同时陈某承诺今日还款8万元,剩余的26万元仍按调解协议每月还5万元。
(黄耿煌 黄琨臻 黄飞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