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两抢”受害者领到了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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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意外还能拿到警方的补偿金。”今年4月,晋江安海镇的曾女士遭遇飞车抢夺,包里1万多元现金和数张银行卡被抢。案件侦查已经2个多月,原本有点灰心的曾女士却被晋江警方告知,她将获得一笔“两抢”救济救助补偿3000元,这让她惊喜不已。
原来,昨日上午晋江市“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正式建立。今年4月1日起,凡是晋江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两抢”案件,造成被抢者受伤或随身财物损失,自案发之日起,两个月后公安机关尚未破案的,受害者最高可获偿3.5万元。这个机制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一个大胆的创举,其背后是一个公安局长与“两抢”案件的较量故事。
泉州晚报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陈耀宗 庄凌龙 文/图
惊喜 13名受害者 领到补偿金
昨日上午,来自安徽的杜振忠拿着从晋江市公安局领到的500元补偿金,激动不已。5月6日,他在安海镇一水果摊卖水果时,被两个冒充顾客的骑摩托车男子抢走了腰上的挎包,包里有1000多元的现金。
4月的一个晚上,来自重庆的王贤凤准备回灵源街道的租房,在一个路口被一名男子抢走包,包内有现金700元和数张银行卡。
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他们都没有接到警方的消息,逐渐对“追回包”死了心。谁知,7月27日,他们都接到晋江警方通知去领救济金的电话。“我刚开始很怀疑,觉得不大可能,没听过有这个政策啊。”昨日上午,杜振忠在进货路上,“顺便”过来探个虚实,没想到真的领到了500元救济款。
昨日,共有13名“两抢”救济救助对象领到了共13500元的补偿金。其中,来自晋江安海的曾女士获得了最多的补偿金,有3000元。
缘起 “两抢”高发下军令状
据了解,“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一个创新举措,对于曾经“两抢”日发案数十起的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个赔本的“买卖”。“当时,我们每天的‘两抢’案件有20到30起,听说要把案件下降到个位数,感觉是天方夜谭。”该局刑侦大队副教导员陈志远回忆说,案件持续高发,还要对受害者进行补助,这在晋江民警看来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
时间回到2年前,那时陈文荣刚担任晋江市公安局局长。当时晋江市看守所每天关押人数最多时达到2000多人,很多民警都对打击处理数多感到自豪,但陈文荣将“两抢”比同于“飞来横祸”,“高发案不是什么好事,必须坚决压发案。”2012年7月,刚上任不到两个月的陈文荣来到刑侦大队,当场立下军令状——要把晋江的“两抢”案件压到个位数。随后,该局一场为期5个月的打击“两抢”专项行动轰轰烈烈地展开。
2013年初,他又定下了“晋江要实现‘既是发达之地,也是平安之城’”的目标,并设想对受害者进行补偿。
实现 发案大减奠定基础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陈文荣立下的军令状竟然很快就实现了。去年1-3月,全局日均接“两抢”警情4.43起,相比前年日均少了11.9起。而且,从去年3月下旬开始,“两抢”案件每天发案都在3起以下,有多天甚至实现了零发案,这让陈文荣看到了希望。
经过一年的攻坚之后,今年上半年,该局“两抢”案件的零发案天数达到52天;6月份,共立“两抢”案件33起,破27起,破案率高达82%。这些成绩为“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补偿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陈文荣终于有底气将那个设想提上了议程。
在陈文荣看来,建立“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补偿机制,一是向“两抢”犯罪嫌疑人宣战;二是倒逼公安机关建立科学考评机制,通过绩效考核的杠杆对民警破案率进行考评,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破案率;三是公安机关回访受害者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是对受害者精神上的一点安慰,也是该局践行群众路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
链接 伤者最低补助500元
据了解,该机制首期期限是今年4月至明年6月。实施程序为警方接到“两抢”受害者的报案后,立案侦查;自案发之日起,两个月内若未破案,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将致电中国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人保财险工作人员三日内联系受害者,按照确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救济救助补偿。
救济救助补偿分为两个部分,在“两抢”案件中伤亡的受害者,最低给予一次性500元补助,最高给予一次性3.5万元补助,如轻微伤500元、轻伤5000元、重伤1万元、死亡3.5万元;在“两抢”案件中财产受到损失的受害者,财物损失500元以上的给予救济补偿,最低一次性给予500元,最高一次性给予5000元。(晓明 耀宗 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