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友相约喝酒深夜遭到性侵
东南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谢司玥 通讯员王志平)接到牌友佘某进的邀请,小晶(化名)赴约,却踏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在公园内被性侵。近日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佘某进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小晶与佘某进在案发前因打牌相识。今年1月29日晚上,小晶突然接到佘某进的电话:“一起来喝酒吧。”小晶接受邀请,到鲤城区某酒店对面的大排档找到了佘某进。
佘某进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小晶也加入。接着他们又转移到酒店KTV包厢继续玩乐,大家又喝了一些酒。
聚会结束后已是次日凌晨1点,小晶提出要回家,佘某进便接话:“那我送你回去吧。”由于一直相处融洽,小晶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小晶所住地方离鲤城有些距离,夜已深,小晶没有太在意,任由佘某进载着她上路了。佘某进将她载到笋江公园,公园内已无人影。佘某进一反常态,用力按住了小晶的手,把她拖入草地,不顾小晶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关系。
不可思议的是,事后小晶还让佘某进送她回家。一夜的疲惫,让小晶睡到上午8点多。醒来后,她发现自己身上多处受伤,于是才向警方报案。今年2月25日,民警将佘某进抓获。
鲤城区法院认为,佘某进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小晶发生关系,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