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公司会计来南安求助 市法院:可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
泉州新闻网7月16日讯 江苏南通一公司的会计小姜,误将一笔6万余元的款项错汇到之前合作单位的账户,想申请退款,却发现该账户在今年4月已被南安市法院冻结,错汇的钱无法取出。
昨日,小姜从南通来到南安市法院,咨询法官如何取回这6万余元。
款项汇出后还遭催款 原是错汇到之前的合作单位
小姜是江苏南通侨鸿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侨鸿国际购物中心(以下简称侨鸿购物中心)的会计员。
今年4月,在侨鸿购物中心经营“迪安帝尼”品牌的常熟市亿璐鞋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璐公司),要求其结算一笔销售额6万余元的款项。
侨鸿购物中心结算后,小姜就将钱汇到对方账户上。
可一个礼拜过后,亿璐公司因没收到款项,多次向侨鸿购物中心催要钱款。
小姜觉得事有蹊跷,查了一下汇款账号,发现这钱原来是错汇到福建省迪安帝尼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帝尼公司)。她赶紧联系银行请求退款,却发现迪安帝尼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账户已在4月被南安市法院查封,导致错汇的钱无法取出。
信息未更改致款项错汇 6万余元无法取出
那么,这钱怎么会错汇到迪安帝尼公司?原来,迪安帝尼公司曾在侨鸿购物中心5楼经营“迪安帝尼”品牌,合同期限为2013年5月26日至2014年8月25日。
但在2013年12月,因销售业绩差,迪安帝尼要求提前终止合作,并申请将其在侨鸿购物中心所有的商品库存、经营权及债权债务全部转给亿璐公司。
考虑到实际销售情况,侨鸿购物中心同意并结算迪安帝尼公司在购物中心专柜销售期间产生的销售金额,从中扣除应收的费用后,返还迪安帝尼公司共计7万余元。同时,侨鸿购物中心也跟亿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8月25日。
但由于小姜同事的疏忽,没及时在电脑系统中,将“迪安帝尼”品牌供应商信息更改成亿璐公司,导致小姜将亿璐公司在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3月25日期间的销售额6万余元,错汇到迪安帝尼公司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