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经贸委了解到,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部分技术创新项目补助资金开始申报。项目实施单位应填报《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简表》并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出专项资金补助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下班前。
据了解,产业创新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工业3D打印材料及设备、冶金法N—型太阳能多晶硅及其高效太阳能电池、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系列应用产品、大型成套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自主控制仪表、传感器与执行器)、数字家庭互联互通网关等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已经形成具有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研发成果。同时,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组建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承担实施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为200万元。
对于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补助,主要针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自2012年10月1日以来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属实验室研发专用、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且投资总额达1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金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据介绍,企业申报补助的项目应符合上述支持重点,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产业创新重大专项要求已完成前期基础研究,处于中试阶段或即将产业化,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研发资金基本落实,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补助类别项目应提交包含研发设备型号、固定资产编号、单价及数量的清单。
对完成品牌培育试点各阶段工作且品牌培育能力、绩效和外部评价达到及格以上的试点企业,评为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以及省质量标杆所在企业申报的项目将优先给予支持。此外,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除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