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被带进女浴室引纠纷 系侵犯他人隐私权

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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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认为无伤大雅,在场女泳客觉得很尴尬,双方吵了起来

■专家:应教育孩子男女有别

黄女士前日到泉州中心市区一家游泳馆游泳时,由于身边没人帮忙带孩子,她把5岁的儿子带入女浴室内,结果引起在场部分女泳客的不满,并因此吵了起来。黄女士认为儿子还小,无伤大雅,是女泳客太较真了,真的如此吗?华侨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副教授肖北婴表示,此举确实不妥,家长应培养孩子的公共意识,教育孩子男女有别、尊重他人隐私;律师也表示,家长的这种做法有侵犯浴室内其他女性隐私之嫌。

事件

带5岁儿子进女浴室

妈妈和女泳客吵起来

黄女士今年36岁,在泉州某单位上班,平时工作比较忙,天气越来越热,喜欢游泳的她就利用节假日去过把瘾。前日下午,黄女士再次前往市区某游泳馆游泳。平时帮自己带孩子的妈妈回家照顾放暑假的侄儿,黄女士只好将5岁大的儿子带在身边,一起前往。

依照游泳馆规定,泳客们必须先到游泳馆的浴室洗澡、更换好泳衣后才能下池。担心把孩子独自放在浴室外不安全,黄女士把刚刚读完幼儿园中班的5岁儿子带入浴室。当时,已有10多名女泳客在洗澡、更换泳衣。虽然浴室被隔成多个小单间并配有塑料门帘,但其中两三名年轻女浴客发现黄女士的儿子之后感到很尴尬,一名20多岁的女浴客更是走到孩子面前质问:“你怎么进女浴室?出去!”

黄女士见状,匆忙换好泳衣之后冲到该女泳客面前责问:“你干吗这么凶,把孩子都吓着了!”双方为此你来我往吵了起来,并差点动手打架,幸亏在场的其他女泳客及闻讯赶来的女工作人员将两人劝下。

争议

正方:孩子还小无伤大雅

反方:孩子再小也是异性

对于黄女士的做法,已婚特别是已经当了妈妈的女性大多认为“无所谓”。

“没有什么大不了。”市民陈女士经常带6岁的儿子小荣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她说,每次外出小荣要上厕所时,都是由她将小荣带到女厕。不仅如此,在小荣4岁之前,陈女士在洗澡时都不会特别在意是否要避开小荣。她认为,读小学之前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大可不必太在意。

已为人母的市民孙女士也认为,四五岁的孩子还小,对于把这么小的孩子带入女厕所、女浴室大可不必如此较真。尤其身边没有男性可帮忙的情况下,这样的做法更是可以理解。

不过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未婚女性对此表示难以接受。

家住市区东街的刘小姐说,她也曾碰到类似情形,虽然没有因此与对方发生冲突,但心里很不舒服。她认为,女浴室是隐秘的地方,尽管对方是个四五岁的男孩,但把身体裸露在孩子面前,还是会感觉怪怪的。

今年27岁的胡小姐对此也很反感。她说,曾经有一次,自己在一家酒店到洗手间方便时,一名五六十岁的女性竟然带着一名四五岁的男孩到女洗手间小便。当时不但把她吓了一大跳,也让她那顿饭没了胃口。此后,每当看到有人将男孩带入女厕所、女浴室,胡小姐都会觉得非常厌恶。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