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小学秋招方案确定 6所小学服务区重新划分

东南网

泉州市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已经确定,石狮全市各小学服务区户籍生定于7月1日至2日报名,而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于7月15日报名。

招生时间安排确定

据悉,今年秋季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202班、共10570人;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根据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月26日前各校向服务区公布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2日服务区户籍生报名;7月3日、4日符合条件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在学校服务区内购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报名;7月5日、6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外来务工或个体工商户子女申请登记;7月6日学校将《石狮市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分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育主管单位审核;7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外来务工或个体工商户子女报名。

6所市直小学服务区重新划分

今年秋季,石狮市区6所市直小学服务区域重新划分,具体为:实验小学服务区为新华、龙华、华南社区。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为北至八七路,南至南环路,西至群英南路,东至嘉福路、嘉丰路;金林社区。第三实验小学服务区为北至东港路,南至晋江地界,西至嘉福路、嘉丰路,东至濠江路。第五实验小学服务区为北至东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濠江路,东至学府路;百德康桥小区、杆头村、龙穴村、前园村。第六实验小学服务区为北至北环路,南至香江路,西至南洋路,东至石泉二路。联中附小服务区域为仙迹社区、新湖社区、华仑社区。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就读

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符合“闽教综【2009】16号”文件中规定条件之一,并且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可向服务区学校申请借读:(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2)在本市兴办企业的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另外,在学校服务区内购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也可申请就读。

外来工和个体工商户

须取得《居住证

方案规定,将招收在泉州市企业务工已取得《石狮市居住证》,目前仍在石狮务工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或个体工商户的适龄子女。此类学生可于7月5日、6日到居住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就读登记,经学校同意后,7月15日办理报名手续。登记和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石狮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其父母在合格的企业务工,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其父母取得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仍在经商),学生《预防接种证》。对于提供以上材料完整的务工者子女,各小学应优先安排其入学。而市区6所市直小学服务区的企业外来务工者和个体工商户子女的就读由湖滨、凤里中心校统筹安排。逾期申请和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记者许小雄)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