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机屡次“罢工” 两月送修40多天机主崩溃

东南网

新手机买了两个月,却接二连三地“罢工”,送修时间达40多天,自己真正使用的时间才10多天,这让在水头镇工作的俞先生很郁闷。无奈之下,他找到手机店希望换新机,却被告知过了包换期。

记者介入后,经过协商,商家答应帮俞先生向该手机厂家申请换机。

原来,今年4月3日,俞先生在水头镇厦盛路445-447号店中博手机城购买了一部康佳手机,原价700多元,经过砍价最后以460元成交。俞先生原本还为买到物美价廉的手机而高兴,没想到手机使用没几天就出现听筒失灵的现象。

于是,他将手机拿到手机城检查。店员告诉他,手机要送厂检测才知道有什么问题。10多天后,店员通知俞先生取手机,称已修好。

“只要手机修好就可以了,就没去计较什么。”俞先生说,自己也不用支付维修费用。

但在随后的1个多月里,手机出现开机键失灵、无法充电等现象。

手机接二连三地出现故障,这让俞先生大为恼火。他算了一下,手机故障送修3次,每次等待维修的时间都超过10天,两个月下来,手机真正在自己手上只有10多天。

担心手机问题不断,他希望商家能给自己更换一部新机。“店员表示手机已经过了包换期了。”俞先生表示对此不能理解,因为第一次自己手机出现问题,还没过包换期,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换新机?

俞先生拿出当时购买手机的发票,上面写着“购机十五日内,经商家检验中心测出手机问题非人为损坏,包装资料、手机及附件外观完好,可到各连锁店享受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免费保修”。

昨日,记者和俞先生来到中博手机城,发现2个月前为俞先生办理业务的店员已轮岗到其他店工作。店长邱女士也是刚轮岗到该店没几天,她表示不清楚当时的情况。

随后,邱女士查询了售后部门的记录,俞先生的手机在4月10日、4月22日、5月21都有送修的记录。

“俞先生第一次送修时还在包换期,但当时的记录是维修。”邱女士表示,可能是当时双方就换机还是维修没有沟通清楚。同时,她承诺可以将俞先生手机送到生产厂家申请换新。

对此,福建竞得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剑军表示,市民购买手机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两次非人为故障,影响使用,不管是否在15日的包换期内,都可以要求商家更换新手机。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