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危房翻建新规 审批权下放农村可建四层半

晋江新闻网6月18日讯 在“群众最期盼的事”征集中,危房翻建的诉求比较集中。何时能建、要怎么建、面积多大、能建几层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如今,群众的期盼有了回音,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晋江已出台《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加快推进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实施方案》,希望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完成石结构房屋改造任务。

《规定》指出,危房翻建共有组团改造、成片改造和就地翻建三种模式。其中,组团改造是组团式片区改造。此前的九大组团改造及目前正在推进的五大片区改造,均属于这种模式。成片改造是指在符合区域规划的前提下,具备10户以上(含10户)或占地5亩以上(含5亩)的区域可申请成片改造,其中含农村集中住宅小区试点及新农村建设拆除房屋需异地建设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社区),不得实施成片改造。

就地翻建模式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根据规定,指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即在本村(社区)只有一处宅基地且是危旧房屋的权属人,允许申请就地改造翻建。属道路控制区范围内或因规划控制不能申请就地翻建的,可申请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异地建设,但原则上不得移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及以上道路两侧区域,建设规模参照就地翻建标准。异地建设需填写《申请表》,按程序申报批准后,原房屋自行拆除后方可开工建设,原土地由村集体收回。此外,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288平方公里)的青阳街道、梅岭街道、罗山街道、西园街道、新塘街道、灵源街道、陈埭镇、池店镇、紫帽镇、西滨镇和永和镇、磁灶镇、内坑镇部分区域不得进行异地建设。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