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已移交社区管理
东街物业公司胡经理表示,他们公司负责管理状元街。2011年9月13日经协调,状元街停车位移交由鲤中街道和平社区进行管理,从那时起,他们就从未派人对停车位进行收费。
【社区】
只是收取卫生费
鲤中街道和平社区缪主任解释,当时按照属地管理,社区只是承接状元街的卫生和保洁工作,未派人对停车位进行管理。后来,出现社会不明人士前来对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且已换过多批,但社区从未参与、收取相关停车费,只是向他们收取因停车产生的卫生费和路面破损维修费。
【派出所】
无法管理违规收费
鲤中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称,对于不明来历的社会人士违规进行收费,他们也无法进行管理。但如果有市民因拒缴停车费而与收费人员发生争执,市民可拨打110求助,他们将到现场处理。
公共资源不容侵占
一条街近50个停车位,没有工商、物价部门审批,竟有“不明身份”的人员“正大光明”地对停车位进行收费,而且一收就是好几年。
问了一圈,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位收费,工商未审批,物价未批准,原管理单位和社区也都没有介入管理,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任何人只要挂一个牌子,就可以对前来停车的车主进行收费呢?
按照一辆车停车一次5元,一天一个车位停两辆车来算,50个停车位一天的收益可以达到500元,一个月就是1.5万元,一年下来就是18万元,这还是最保守的估计。那么这笔钱去哪儿了?
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停车费,侵占的是公共资源,损害的是群众利益,有关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来,好好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