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报6月6日讯 记者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盘活存量安置住房,鼓励有条件的消费群体购买安置住房,晋江市出台鼓励购买安置房的政策。据了解,这些优惠政策包括降低安置房买卖计税指导标准、住房贷款、户口入户和子女入学等。其中,购买安置房,可凭相关手续,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对购房并迁入户口的购买人及其子女纳入招生计划,与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晋江籍群众享有同等“就近入学”权利。
降低买卖计税指导标准 安置房可过户
根据优惠政策,晋江降低安置房买卖计税指导标准。据了解,其中,池店镇桥南片区安置房计税标准按3200元/平方米计算,市区青阳和梅岭街道安置房计税标准按2800元/平方米计算,其他镇(街道)安置房计税标准按2500元/平方米计算。
另外,安置房也可过户。根据优惠政策,办理安置房过户时,购买人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每套住宅的《安置协议书》和《房产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办理过户转移登记。在购买人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后,由房屋登记部门向购买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安置房转移登记证明》。
支持以安置房抵押的消费贷款 或经营性贷款
购买安置房,很多人担心不能贷款?
对此,优惠政策明确,晋江农商银行、泉州银行等承办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安置房抵押贷款要在贷款额度和贷款手续上给予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安置房抵押的消费贷款或经营性贷款,合理确定住房贷款成数和利率,要为符合条件的购买者提供优惠支持。
此外,晋江农商银行、泉州银行等承办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安置房转移登记证明》和《房产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办理安置房抵押贷款。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安置房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时,由晋江农商银行、泉州银行等承办银行协助购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登记部门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安置房转移登记证明》和《房产权属转移涉税证明》给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购买安置房可入户 享同等“就近入学”权利
购买安置房是否可以入户?子女读书的问题怎么解决?
优惠政策规定,公安部门对合法购买安置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安置房转移登记证明》,可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社区必须给予购买人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对于子女入学的问题,优惠政策明确,教育部门对购房并迁入户口的购买人及其子女纳入招生计划,与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晋江籍群众享有同等“就近入学”权利。高中教育阶段,报考高中时可报考晋江市各级达标中学、普高和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同等享有参与晋江一中、养正中学市直小学电脑派位招生、特长生招生资格;平等享受公办高中免学费、中职免学费、无偿提供教科书等各项惠民政策;平等享受评优评先、困难资助等各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