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大坪山隧道口引导交通
《大坪山隧道之困》追踪
泉州新闻网5月22日讯 2005年建成通车的泉州大坪山隧道,饱受交通拥堵困扰,这个月以来,已接连发生4起因车辆事故造成的隧道内车辆大拥堵(详见5月19日报道)。记者了解到,即日起,丰泽交巡警大队机动中队与城东派出所民警,将对大坪山隧道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非机动车进入隧道行驶、车辆进入隧道未及时开启大灯、超速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停车等。
民警介绍,交管部门在接到隧道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报警后,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处理,及时撤离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若在隧道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后,将车开至隧道口附近,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前提下,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保险、报警作进一步处理。6月15日后,当事人还可直接将车开至市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快速处理。
而对于事故车辆损害不能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交管部门将立即安排交通施救车辆现场施救;对隧道内发生伤人以上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交管部门将及时安排警力在隧道周边引导车辆分流通行,保障安全。
此外,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交管部门还将通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等,进一步提升隧道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隧道通行顺畅,有效防范和遏制隧道内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象:20分钟 82辆电动车闯禁令
前日下午,记者在大坪山隧道坪山路一侧的天桥上观察发现,从3点半至3点50分,有80辆电动车,无视禁令标志,闯入机动车专用隧道内。而走旁边非机动车道的电动车,仅有37辆。
市民李先生经常从该隧道经过。他说,由于坪山路往安吉路方向,需要过人行天桥,才能驶入非机动车专用隧道,因此很多人为了省事,直接从机动车专用隧道通行。“从安吉路过来,我是会走非机动车的道,但从这边过去,我经常走机动车道。”
市民洪先生认为,“隧道内比较暗,很多电动车开进机动车专用隧道,不开车灯”,很危险。
对此,泉州市东海派出所的民警也表示很无奈,“民警经常教育劝导,也多次开展行动进行处罚,但仍是有许多骑电动车的市民不听劝阻。”
九项隧道行车易犯违法行为
车辆未在专用车道行驶(警告或罚20元)
违反禁行标志(记3分,警告或罚150元)
逆向行驶(记3分,警告或罚200元)
车辆进入隧道未开启灯光(一般罚款100元,扣1分。但因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隧道内违法变更车道(警告或罚100元)
没有保持安全车距(警告或罚100元)
超速行驶(普通道路,超速20%以下记3分,超速20%以上、50%以下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隧道内随意超车(扣3分,并罚款150元或者警告)、随意停车(警告或罚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