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商报讯 微信“摇一摇”,当心惹祸上身。重庆女子小勤(化名)通过微信“摇一摇”,与小勇(化名)相识,两人初次约见,她就被对方强奸了。近日,因犯强奸罪,小勇被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4年1月21日,小勤从重庆来到南安,打算在朋友家过年。23日晚,她独自一人到菲林电影院看完电影,回到酒店后,闲着无聊就拿出手机玩微信,并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28岁的南安人小勇,两人便相约出去吃夜宵。
当晚,两人在成功街找了一家重庆烤鱼,坐下来吃东西喝酒聊天。
凌晨3时许,小勤想回酒店休息,小勇便结账准备护送小勤回酒店。小勤拒绝了小勇的好意独自离开,看着小勤远去的背影,小勇起了邪念,就尾随在她后面。
跟踪到成功街滨江小区附近,小勇向小勤伸出了“魔掌”。见小勤一直在反抗,小勇拿出了一把水果刀架在她脖子上,准备实施强奸。
小勤想着能不能尽量拖延时间,开口请求小勇:“大哥,你看这里很冷、又脏,你要办事也不好办,不然你跟我回酒店吧。”
听到这话,小勇心动了,但他不是带小勤回酒店,而是带到了自己宿舍楼下的储藏间,强暴了小勤。完事之后,小勇放走小勤。
小勤回到酒店后,向朋友倾诉了自己的遭遇,朋友帮小勤报了警。而小勇于当月26日被警方抓获。
经法院审理,小勇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利用软件交友一定要谨慎,与陌生人聊天要多留个心眼,尤其是女性更要保持高度警惕,与陌生人第一次约会见面,最好叫上朋友陪同,不要单独前往。”经办法官说,微信微信,只能“微信”,不可全信,一旦遇到危险,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