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团伙51天拨34万个电话 “传票骗局”获利9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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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传票有6种常用途径 电话通知不用语音播报

南安商报 记者 王君 通讯员 黄晓瑜

“你有一张法院传票没有接收,应诉时间至今天下午5点,逾期未接受将强制冻结你所有财产,电话×××××××。”老骗术重现江湖,如果你按照预留的电话拨打过去,还有假“法院”、假“公安”、假“银联”的工作人员在等着你一步步走进陷阱。

29岁的安溪人黄某木,通过这种手段,在南安设诈骗窝点,骗取钱财9万多元。昨日,记者从南安市法院获悉,因犯诈骗罪,黄某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

安溪男子废窑洞当诈骗窝点 借“法院传票”设套骗钱

去年3月24日,黄某木来到南安眉山乡,找他妻舅叶某国帮忙,实施虚假信息诈骗。在叶某国的带领下,他们到山上一废弃窑洞进行踩点。

黄某木觉得这窑洞是一个很隐蔽的作案地点,4月20日,他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雇佣王某华、叶某霞、黄某玲三人帮他一起作案,并以每天100元的报酬让叶某国替他们看路把风。

就这样,黄某木等人在窑洞里开始实施诈骗。

据黄某木供述,他利用笔记本电脑登录网络电话服务网站、拨打网络语音电话给不特定区域的手机用户,内容是“你有一张法院传票没有接收,应诉时间至今天下午5点,逾期未接受将强制冻结你所有财产,电话×××××××”。

去年7月11日,安徽省的李某接到电话后,按预留的号码回了电话。这边就声称是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李某,他的一张银行信用卡已透支超过5万元,并有一张法院传票未接收。

李某告知“法院工作人员”自己并未办理过信用卡,对方骗说可能是李某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又留了“公安局”的电话号码给李某。

此时,心急如焚的李某并未怀疑这话的真假,直接拨打了“公安局”的号码,接电话的是黄某木。

黄某木利用“民警”这一假身份,提醒李某这是一起诈骗,事态严重,给了他一个“银联中心”的号码,让李某去咨询。

李某已被黄某木骗得晕了,主动联系了“银联工作人员”,对方以对银行账号进行升级保护为由,让李某到银行的中英文自动取款机,输入了一串数字,并告知李某升级需40分钟过后才能使用。

此时的李某还未意识到自己已上当受骗,直到当天下午4点取款才发现,卡里的10487元只剩下了94元,赶紧报警。

51天拨打电话34万多个 骗取钱财9万多元

去年7月22日,黄某木等5人在叶某国家中被民警抓获,在废弃的窑洞内,民警查获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3部、手机SIM卡11张、U盘1个、记录本2本、银行卡2张。

据查,黄某木在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7月21日期间,共拨打诈骗电话34万多个,被叫方接听共计15万多个;从5月14日到7月21日,黄某木等人累计诈骗金额9万多元。

而黄某木在未雇佣叶某国等4人前,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15日间,以此等诈骗方式,累计骗取钱财25万余元。

最终,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木上述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王某华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叶某国、叶某霞、黄某玲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

传票送达非常严谨 小心“电话传票”诈骗

“‘法院传票’这种诈骗电话这两年频频出现,市民遇到此类电话诈骗,应不理睬、不相信、不汇款,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办法官告诉记者,法院发传票有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一般只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6种方式。

“有时候也会电话通知对方过来领取传票,但都是人工拨打,从未使用语音播报。”法官表示,法院电话通知取传票时,只会告知涉及的案件、何时何地开庭等具体事项,不会涉及银行卡账号等个人信息,并会告诉对方到哪个办公室找哪位领取或者到第几号庭领取。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