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本报记者 谷棣】香港媒体5日披露称,华润集团前董事长宋林涉嫌严重违纪案引发连锁反应,中纪委针对在港内地官员和央企高层的反腐风暴正在进一步扩大。中纪委上月拍板通过,针对央企在港澳人员进行反腐大整顿,将对华润、中银、中信、光大国际及招商局这五大中资集团进行审计。
香港《东方日报》5日援引不具名消息人士的话称,华润集团前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于上月接受调查,“是内地近年大举反腐以来首名被查的在港副部级官员”。消息称,早在宋林被双规之前,中纪委常委会就在4月11日通过一项针对性反腐肃贪整顿行动,会上引用国资委最新数据,提及华润、中银、中信、光大国际以及招商局的集团资产。《东方日报》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会上措辞严厉地要求把对五大集团展开的审计、清查、整顿与反腐肃贪工作相结合,“绝不半途而止,绝不遇难而退,绝不留尾巴”。文章提到,王岐山近日曾会见驻外中资集团和央企高层,特别指出境外中资集团和央企境外上市公司管理层长期存在诸多严重问题,形成的积压十分错综复杂。
消息来源透露,内地目前掌握的数据显示,包括上述五大中资集团,加上35个省、部在香港、澳门窗口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中,官二代、官三代及其亲属所占比例较高,95%的人超过在港澳任职6年的期限,“有国务院研究室资料披露,这批在港澳的高层,六成三至七成半都非法持有外国护照、居留权甚至外国国籍”。《东方日报》称,王岐山曾直斥“贪敛、堕落到某一界线会利令智昏,为外国政府效劳,有意提供政治、经济金融等机密情报,不择手段窃取情报”,警告涉贪腐官员不要自以为聪明、好运,中纪委将不惜一切代价彻查到底。消息称,内地对于驻外中资集团、央企曾进行20多次整顿调查,但贪腐问题基本未改变,甚至出现违纪违法以及将敛财势力合法化、正常化,原因是受到利益集团保护,“而中央最担心的,就是这些官员贪腐堕落到最后通敌卖国”。《东方日报》称,内地派驻港澳官员因职位敏感,长期是外国情报单位的收买目标。某中央驻港机构官员2003年曾被揭发收受英国情报人员几百万港元款项,被判刑15年。他出事后,妻儿早被安排前往英国,“可能是他投身英国间谍的交换条件”。多宗间谍案显示,外国情报机关长期在香港从事招募、策反、窃密等间谍活动。
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对中央加强驻港澳企业和机构的反腐工作很关注。5日,他告诉《环球时报》,这是中纪委发出的强烈信号,表明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针对《东方日报》中有关央企高层当中相当部分都是官二代等数据,高波称,还要看这些是不是权威数据。他说,港澳央企反腐和内地相比有很大特殊性:一是企业一般强调属地管理,而香港生活环境与内地有很大区别,比较开放自由,一些所谓奢靡的生活会对一些人产生影响;二是一些企业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在经济功能的基础上还有政治功能,对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等可能会有特殊性;三是从监管本身来讲,他们离得较远,出现监管真空的可能性更大。
至于如何防范个别在港澳央企人员沦为间谍,高波认为,香港廉政公署讲的教育、预防和打击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一方面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以深度人文关怀和心理调适打牢其思想根基及防线。同时加强对这些人全天候监督,了解其家庭变化和亲属子女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比如个人账户资金的异动、个人生活方式的变化,都是在日常生活就可以看到的。最后毫无疑问是“打击”,可以加强与香港廉政公署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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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贪腐回内地审判
早前,针对华润集团前董事长宋林事件,香港《明报》评论指出,回顾过去多次在港中资高层出事,都是被调回内地,再由内地当局拘捕及执法,反映香港监管机构对调查中资企业的案件,往往处于被动。
报道指出,宋林虽然不久前才因为被调查而免职,但早在去年,内地记者李建军已来香港,先后向廉署及港交所举报及投诉宋林,不过香港的监管机构一直没有行动,反而是中纪委早得先机。
《明报》随后援引更多案例,如前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刘金宝及前光大集团(香港)董事长朱小华,两者都涉嫌在香港贪污,但二人都是被调回内地,再被内地执法人员拘捕及判刑。宋林亦同样是被调回深圳,再被带走调查。(腾讯新闻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