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今年泉州市逾4200艘渔船将分批分时间段参与休渔。其中,428艘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从昨日起首先进入休渔期。
按照要求,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在休渔开始之前停泊在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伏季休渔期间除避台风需要离港或异地停泊的,一律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凡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的渔船(包括渔业辅助船、信息船、持专项捕捞许可证船),一律视为违反休渔规定,并予以处罚。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休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休渔期间,我市沿海各渔业执法机构将落实水上巡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海域的巡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记者谢曦 实习生吴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