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压力,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试行意见》(泉政文[2010]23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是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2013年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84平方米)或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家庭成员按3.36人计算,且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
(二)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满1年(即12个月)以上,且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以上逾期归还贷款的不良记录,当前无未归还贷款本息行为。
(三)借款人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12个月)以上。
三、申请材料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
(二)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贷款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清单。
(五)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的还款存折。
四、办理程序和受理申请时间、地点
办理程序:借款人申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统一发放。
受理时间:5月1日至5月30日。
受理地点:
市直、鲤城区、丰泽区、开发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
电话:0595-22280262
地址:洛江区安吉路洛江建行二楼
电话:0595-22631515
泉港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泉港区管理部
地址:泉港区福炼生活区泉港建行二楼
电话:0595-87081147
惠安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安县管理部
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西侧县体育中心旁广海新景城1号楼惠安建行二楼
电话:0595-87313586
台商投资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商投资区管理部
地址: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区政府旁三鑫花园台投建行二楼
电话:0595-27559126
晋江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市管理部
地址:晋江市青阳迎宾路169号晋江建行十六楼
电话:0595-85622017
石狮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狮市管理部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石狮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电话:0595-88760656
南安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安市管理部
地址: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南安建行一楼
电话:0595-86390329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安溪建行二楼
电话:0595-23282980
永春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春县管理部
地址:永春县环城路6号永春建行六楼
电话:0595-23889558
地址:德化县东大路德化建行四楼
电话:0595-23589154
五、未尽事项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文件(可登陆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网:www.qzgjj.com;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