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台湾网报道,曾经以“范兰钦”为笔名,发表辱台言论遭到免职的台湾“前新闻局”一等秘书郭冠英,沉寂5年之后,3月出任“台湾省外事业务秘书”,4月即将满65岁达到届龄退休,依法每月可领8万余元(新台币,下同)月退俸,引发各界议论。台湾“监察院”21日发出新闻稿表示,“监察委员”钱林慧君申请自动调查,以厘清相关事实及责任。
由于郭冠英在2009年间以“范兰钦”等为笔名发表文章,遭“监察院”通过弹劾,并经“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决议“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郭冠英3月出任“省府外事业务秘书”,4月满65岁届龄退休后,可领取每月高达8万余元月退俸,造成社会舆论哗然,抨击有滥用公共资源之虞,及违反程序、玩弄体制、因人设事、特权图利等不公不义等违失。
台湾“监委”钱林慧君2009年间负责调查并提案弹劾郭冠英,这次再度申请自动调查,将深入了解“台湾省”任用郭冠英是否违反公务人员任用法等相关规定?任用即将届满退休年龄者,是否符合当局机关进用人才的惯例?以及相关机关及人员是否涉有违失?
郭冠英案引争议 台“铨叙部”拟研修法规
台“铨叙部”21日表示,台前“新闻局”官员郭冠英复职到省府任职,虽依法,但正当性显有不足,“铨叙部”将研修法规,杜绝此情形再发生。
遭弹劾的前“行政院新闻局”一等秘书郭冠英回任省府,届龄退休后可领高额月退,引发争议。“监委”也决定自动调查。
“铨叙部”昨日发新闻稿指出,公务人员任用是属用人机关权责,“铨叙部”则是就各机关用人,依公务人员任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据以铨叙审定。
“铨叙部”指出,郭冠英曾经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台湾省政府等停止任用期满后,派任郭冠英到省府任职,因郭冠英已过停止任用的3年期限,且尚未年满65岁,所以“铨叙部”依用人机关报送的任用案,就任用法规审查其任用资格,合于现行相关法令规定。
“铨叙部”强调,用人权责属各机关领导,郭冠英任用案虽依法并无不符之处,但正当性显有不足,以致引起社会不良观感,将尽速研修相关法规,以杜绝这种情形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