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2014年泉州市设施农业补贴项目日前开始申报。根据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印发《2014年泉州市设施农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省老区乡村和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起补面积相对放宽,补助标准相同。
材料报送截至5月10日
“本年度设施农业补贴项目已经开始。”泉州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站郑洪站长介绍,去年年底,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2013年至2015年将安排1.3亿元发展现代农业。为方便申报,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印发设施农业申报指南。指南中所指市级财政补贴设施农业包含蔬菜、水果、中草药、食用菌等四类园艺作物。设施农业申报类型包含设施蔬菜(中草药)智能温控大棚、实施蔬菜温室大棚、设施水果温室大棚、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等五种类型。
“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都可以申报。”郑洪提醒,2014年列入省级补助项目直接列入市级补助范围,不需要重新申报,今年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4年5月10日。
向革命老区县倾斜
“对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重点乡镇(村)放宽起报面积标准。”郑洪告诉记者,设施农业大棚和工厂化食用菌补贴项目重点补助科技含量高、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而革命老区县起补面积相对放宽,“实行‘农民受益、园区优先、先建后补’的原则。”各申请类型补贴标准和起补面积并不相同,申报时可先查阅申报指南。
据了解,符合市定建设标准的设施蔬菜(中草药)智能温控大棚,每亩造价约2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每亩2.5万元,设施蔬菜(中草药)温室大棚用于育苗的起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符合市定建设标准的设施蔬菜(水果)温室大棚,每亩造价约4万元,相对集中连片新建100亩以上,市级财政补贴每亩0.5万元。符合市定水果大棚建设标准或非市定标准蔬果大棚,每亩造价2万元以上的,相对集中连片新建100亩以上,市级财政补贴每亩0.25万元。温室大棚建设地点在革命老区县(行政村)或列入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重点村,起补面积放宽至30亩以上,补助标准相同。
此外,设施食用菌菇棚(房)方面,建设地点在革命老区县(行政村)或列入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重点村的,起补面积也放宽至10亩以上,补助标准相同。(记者 林艳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