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在泉州召开全省见义勇为人员伤残评定工作会议,以解决因种种原因全省历年来没有解决的见义勇为人员伤残评定问题,以确保不让他们流血又流泪。
会议要求各地必须集中时间、精力为全省历年来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进行伤残评定,确保今年7月1日以后让符合条件的伤残人员享受相关优抚待遇。
据介绍,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这里“见义勇为”的主体是公民(对未成年公民不提倡、不要求、不鼓励),前提是“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目前全省共有208名见义勇为人员可以申请评残,其中泉州64人。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泉州市先后涌现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686人。这些勇士中,8人受中央表彰,111人受省级以上表彰,330人受市级以上表彰;46人英勇牺牲,其中13人被追授为见义勇为烈士。
(记者陈祥木 通讯员杨晓民 庄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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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评残办法
评残条件
据介绍,历年来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均可申请伤残评定:
1.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为抢险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2.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应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伤残抚恤。
3.省民政厅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份、11月份。
评残需要准备材料
1.个人书面评残申请、内容包括本人身份、负伤时的身份、时间、地点、负伤部位及详细经过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书面意见;
3.公安机关发给的见义勇为证书;
4.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5.申请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6.《评定残疾等级报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