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3起腐败案 一官员受贿37万获刑8年

福州新闻网

1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政和县、安溪县、仙游县等地腐败案件被查处情况,其中安溪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建文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日前,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对该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林高明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

经查,2005年至2012年期间,林高明担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期间,在从事土地收储、开发、利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力岩岩圭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延辉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7家中介机构介绍土地勘界测量、地质灾害评估、工程勘探、工程项目信息等业务,非法收取贿赂款共计373348元。

日前,泉州市纪委对安溪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建文进行立案检查。经查,李建文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贪污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仙游县大济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张美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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