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一医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告知书

泉州市第一医院

亲爱的公众朋友们:

目前各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结合目前的防控要求和医院工作实际,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方便您在我院的就诊、检查和治疗,泉州市第一医院温馨提示:

1.佩戴口罩: 所有来院就诊、住院的患者、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建议自行佩戴好医用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2.体温测量: 我院在门、急诊大厅前及各住院楼前均设置体温测量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包括患者家属及陪同人员)必须配合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请配合医务人员在门诊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儿科诊区进行二次测量体温。未经分诊的,医生有权拒绝接诊。

3.发热病人: 发热患者请根据指引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设在东街院区3号楼和城东院区急诊科大厅外。

4.主动告知: 若有①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特别是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史关联;请您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台的工作人员,将由导诊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您提供的信息将会为医生及时、准确的诊断提供最可靠的依据。

5.门诊陪同: 发热、2周内曾途经或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居住史、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谢绝陪同!尽量减少陪同就诊人员,禁止喧哗,保持诊区安静。严格遵守诊室内一医一患一家属,其他人员建议在院外等候,避免在院内交叉感染。

6.住院探视: 探视和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需佩戴口罩。发热、2周内曾途经或有湖北(特别是武汉)旅行、居住史、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谢绝探视!因病情需要陪护的,陪护人员限一人,并保持相对固定。探视时间临时调整为:每日下午15:00~17:00,探视病人毎次只限一人。

7.避免在院区内无序流动: 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勿在院区内无序流动,如不明目的地,可关注“泉州市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使用“院内导航”或问询工作人员引导。

8.日常生活要求: 日常尽量少去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居室勤通风。

9.严格实名就诊: 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联系电话等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安康!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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