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到底有多痛?这个问题,男人真的一辈子都不能懂。
手术后的麻醉复苏室是麻醉医生的另一个战场
产房里的故事
疼痛等级,是医学界对疼痛程度划分的等级,通常有10级,“一般顺产所经历的就能达到10级痛。”杭州市妇产科医院麻醉科主任肖纯说。
为了应对这种疼痛,让产妇在相对放松的状态下生产,很多医院推出了无痛分娩(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但不少家属一听说要“上麻醉”,怕因此对胎儿造成影响,往往会反对。
从去年起,每年3月的最后一周被定为“中国麻醉周”。在杭州市妇产科医院,肖纯和记者分享了一个曾亲历过的故事。
产房里产妇痛得死去活来
丈夫却拒无痛分娩
26岁的小辰(化名)已进入产房待产,宫口才开了2指,小辰就痛得忍不下去了,提出要无痛分娩。
但面对痛得死去活来的妻子,丈夫却坚决地摇头,拒在无痛分娩同意书上签字,他说“上麻醉对小孩子有影响,对大人也不好”,无论麻醉医生如何解释无痛分娩的麻药浓度不会对产妇和胎儿造成影响,丈夫的态度依旧坚决。
“我恨你一辈子!”痛到无助的小辰哭着对丈夫喊了这么一句。
麻醉医生在为产妇做椎管内麻醉
“生产中,超过50%的产妇会达到10级痛。我打个比方,用刀直接划开身体皮肉的痛级也只9.2级。”谈起产妇小辰,肖纯满是心疼。
关
于
麻
醉
无痛分娩VS剖宫产
麻醉药物浓度前者要低得多
“终于活过来了!”……类似的表述,常会在产妇在第一产程使用无痛分娩技术后听到。可在产房外,婆婆、妈妈、丈夫们却对这项技术顾虑重重,他们担心麻醉药物对胎儿出生后智力发育有影响、椎管内注射会导致产后腰痛。
“西方国家对剖宫产率的控制一直维持在15%以下,我国的剖宫产率却一度高达45%,这其中很大原因在于产妇对于经阴道分娩疼痛的恐惧。”省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胡双飞解释,剖宫产使用的是浓度为0.5%的局部麻醉药物,而无痛分娩使用的阵痛麻醉药物浓度仅0.125%。
而且,极少剂量浓度的麻药被注入椎管内,经血液吸收,再通过胎盘屏障到胎儿的药量微乎其微。
麻醉医生在手术室里监控患者各方面指标
新闻在微博上引发网友讨论,
网友感慨:
嫁没嫁对人,生个孩子就知道!
想和你在一起是真的:果然,生孩子的时候才知道你嫁的是人是鬼
少女病的她:太离谱了,自己疼竟然需要别人签字?
七折林:看到一个女孩子说过这样一段话:其实有些女孩子不怕生孩子,最大的问题是,你的苦你的累你的付出你的煎熬在你的丈夫看来是应该的,完全不理解还说风凉话,这才是最寒心的。
轻听心雨: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就恐婚恐孕。。结婚前以为他是人,怀孕了发现他畜牲都不如孕妇特别无助,还让她心寒还让她绝望,出来就离婚吧
秋名老车神丶:能顺产的最好顺产,但是不符合顺产条件,比如胎儿过大的情况最好是剖腹…还是那句话,具体看个人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就…所有的母亲都很伟大
大小艾克斯:我一直不明白什么要不要无痛,保大人还是保孩子为什么是丈夫决定?太可笑了…这种应该生之前产妇自己签好
关
于
签
字
评论中,许多网友疑惑,
是否实施无痛分娩,
谁签字才有效?
据南都17年9月的报道,
每家医院操作有所不同,
有医院本人签字即可,
有的则要求家属一起签
无痛分娩,谁签同意书有效?
据南都记者了解,每家医院操作有所不同,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例,该院只要产妇本人清醒,并且同意,就可以本人签字进行无痛分娩。但是医院会录影来避免医疗纠纷。而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产科主任高羽说,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进行麻醉前,一般产妇和家属都需要进行签字,将手术风险告知双方。
而此前
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的事件
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生孩子方式到底谁说了算?
顺产或剖宫产,究竟应该听谁的?
许多人认为,剖宫产是一个可供选择的选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剖宫产是为解决难产问题而出现的一个医疗措施,但顺产还是剖宫产,实际上并不是一道主观选择题。“目前,国内有不少医院对于剖宫产还是在进行控制的,并非是患者提出就能做。”妇产科专家龚晓明说。
“为了解决困难的分娩,降低并发症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剖宫产的”。龚晓明举例,产妇在难产、胎位异常、骨盆异常、胎盘异常、胎儿异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剖宫产。
“有些精神因素造成不能够顺产的,在实际操作中都会适当放宽指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乌兰说。
同时,《侵权责任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产妇有决定能否手术的权利。“产妇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完全可以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医院只需取得产妇本人签字即可手术。”北京市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倪娜说。
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关于各大医疗机构的手术性治疗中,签字同意权的配置问题一直存在不同观点的交锋和争论。“患者本人具有一定的决定权,但是她的伤病住院治疗产生一定的费用以及后续康复期间的照护也与家庭成员、近亲属具有不可分割的利益关系,因此,其他的家庭成员也有一定的发言权。”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龚晓明也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剖宫产,由家人和医院共同决定的不在少数。”
来源:青年时报、新华社、南方都市报、@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