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4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核准肖蕾新疆银行伊犁分行副行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告内容如下:
新疆金融监管局关于肖蕾新疆银行伊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金监复〔2025〕190号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银行关于肖蕾同志拟任新疆银行伊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新疆银行发〔2025〕27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肖蕾新疆银行伊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新疆金融监管局
202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