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公园南路、公园东路与虎园路交叉路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思明大队民警带着“共享头盔”走上街头,骑电动车没戴头盔的,做好登记,可以从交警手里借走一个头盔。
民警现场对没戴头盔的市民进行安全教育,并让市民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上登记其身份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并承诺当日下午(最迟至次日上午10时)归还至所属辖区中队,就能够免费领取“共享头盔”临时使用。借用头盔归还后,思明区各交警中队将进行消毒以供反复使用,借“共享头盔”进一步宣导市民群众骑电动车戴头盔。
据开元交警中队民警纪志勇介绍,思明交警大队创新推出“共享头盔”,并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专项劝导行动,提升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6月7日是行动首日,共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274人次,借出安全头盔25顶。记者昨日在现场观察到,开元交警中队带来的10顶头盔,不到20分钟均已借出。有市民称天气热不想戴头盔,有市民觉得头盔重,戴起来麻烦。
据悉,可共享的安全头盔的主要提供给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取回头盔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这些头盔是思明交警大队依托思明区道安办争取多方支持得到的,也逐个进行了编号。
“头盔对电动车驾驶人生命安全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把安全摆在第一位,骑车前戴好头盔。”纪志勇说。(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