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出台8条优惠措施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就业创业

福建日报

日,福州高新区出台8条优惠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就业创业,推进台资企业落地发展。

在资金扶持方面,新政策规定,对于在福州高新区稳定就业1年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青年,按本科每人1.5万元(人民,下同)、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生活补贴。对来福州高新区就业的台湾青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台湾的机票,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此外,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在福州市给予资金奖励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将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每年至少提供一个乡村(含社区)建设福州高新区和台湾合作项目。其中,项目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参照相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台湾建筑设计、文创团队;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直接委托方式开展合作。

在台青企业方面,对注册在福州高新区的台青创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为期3年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月;对在高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绝对控股的中小微工业、软件企业,在获得福州市级奖补的基础上,高新区再给予10%奖励或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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