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长期协商无果 一房屋被依法强拆

泉州晚报

洛阳镇组织对一宗房屋依法强制拆除

本报讯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人民政府依法对位于白沙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的一宗被征收土地房屋组织强制拆除,从而完成了一期工程所有房屋的征收,推进项目的建设进程。

改造白沙片区 建设高品质城市空间

白沙片区改造项目位于海江大道以东,由白沙片区和部分百崎湖片区组成,北至洛纬5路,南至沙纬6路,东至沙经5路,西至海江大道,总占地约9平方公里。项目范围涉及洛阳镇白沙一村、白沙二村、上浦村、西方村、西吟头村、增安村、后亭村等7个行政村,涉及房屋拆迁总面积约370万平方米,总幢数约6640幢,涉及人口约17300人。

据悉,白沙改造项目以建设高品质城市空间为目标,结合自然山水环境,运用海绵城市、城市双修等理念,将塑造成集滨水地段、城市中心区、城市主要门户节点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空间形象。

反复动员协商

屋主拒不配合工作

2018年3月,白沙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启动。据悉,该工程共需征收887幢房屋,在征迁范围内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已完成征收886幢,剩杨某一户拒不配合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征收过程中,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征迁的理念,多次对该户进行动员、解释及协商工作,争取能协商达成征迁补偿协议。但该户提出了远超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标准的不合理要求,拒不配合征迁工作。此举严重影响了白沙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进程,严重侵犯了公共利益,也阻挠了国家建设依法征收土地房屋。”白沙片区征迁指挥部征迁组相关人员表示。

为推进白沙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区分局于2018年10月22日依法对杨某作出《责令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杨某不服《责令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并提起诉讼,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和上诉。其间,经多次动员协商,杨某仍拒绝履行《责令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

为妥善安排好杨某的生活,台商区白沙片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指挥部已在东园镇凤林花苑安置小区为其安排了临时过渡周转房,配备了必需的生活设施和用品。因杨某拒绝提供个人账户,工作人员已将房屋安置补偿款汇入其所在的洛阳镇白沙二村村民委员会账户,但杨某仍拒绝交出土地。

在长期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区分局依法于2019年12月12日向惠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惠安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裁定由洛阳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在法院向杨某送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本着最大限度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征迁组人员仍未放弃协商解决,继续对其进行反复多次的动员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最终,洛阳镇人民政府只能依法对该户被征收土地房屋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本报记者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