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实行“多元一体式”投保 建立电梯责任保险模式

泉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郭慧杰 通讯员陈银江)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系台商区2018年、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日前,记者从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台商区建立“政府+物业+维保+保险”电梯责任保险模式,“多元一体式”投保,为辖区办公场所、医院及安置小区150余台电梯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保费10余万元。

据了解,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台商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在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进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创新的有益尝试,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侵害的重要手段。

台商区建立“政府+物业+维保+保险”电梯责任保险模式,实行“多元一体式”投保。为确保该模式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中,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电梯安全监察。物业公司负责加强日巡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维保单位的职责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每十五日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电梯维保和故障记录,维保记录由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保险公司的职责则是在传统“保险专员”的基础上,追加“监控员”和“保障员”职能,即派员参与电梯安全巡查,监控运行状况,督促维保单位履职,确保电梯维保工作及时、有效。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