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加装遮阳伞违法 查到罚款200元

泉州晚报
交警设卡检查,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接受处罚。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张恩梭 文/图)记者获悉,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正在开展针对摩托车和货车的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将持续至年底。交警部门提醒,天气渐热,有群众为防晒在摩托车或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此举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被查到将予以强制拆除并处罚款200元。

日前,在滨湖南路,台商区交警大队设卡检查。记者看到,一辆摩托车被拦下,驾驶员戴了一顶草帽,乘客戴了一顶防晒帽,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后,交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后还发现,该车从去年6月30日至今未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暂扣了车辆,并对这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据悉,针对该车未年检行为,扣3分罚20元;针对未戴安全头盔行为,扣2分罚100元。检查现场,还有人远远看见交警在查车后,弃无牌车而逃。

当天,多部摩托车被拦下,除了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的,还有被查出车辆无牌照的,或是驾驶员无证驾驶等违法情况的。

台商区交警大队法宣室民警张恩梭介绍,至年底,台商区交警大队除了统一行动外,还将对货车、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无牌无证的一律顶格处理,对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

此外,随着天气转热,给摩托车或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情况也开始出现。张恩梭说,遮阳伞撑起后,遮挡视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一旦出了事故,骑车人和他人极易被遮阳伞刺伤,而且其增大了行驶阻力,影响行车稳定性,若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重心不稳易导致翻车。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存在给摩托车或电动车加装防晒装置情况的群众自行拆除,以免被处罚。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