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放30万元就业见习补贴

泉州晚报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被省委省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获悉,台商区今年计划准备3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据悉,台商区的所有用人单位(见习基地),但凡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接收离校2年未就业的泉州市内高校毕业生、市外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申请见习补贴,见习期为3个—6个月。

补贴标准方面,见习期间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将享受每月给予不低于区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见习人员的费用也应不低于补贴标准。对提前接收(留用)见习毕业生的,仍可按照毕业生原定见习期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基地(单位),可在原有见习补贴上进一步提高相关标准,补贴期限由区党群工作部按实际确定,按规定在年底前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1.《泉州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2.《泉州市就业见习协议书》,附毕业证、报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3.《泉州市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4.企业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按月提供);5.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如遇到具体问题,请与区党群工作部联系。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5—27550935,电子邮箱:tsrsrck@163.com。(记者杨婷婷 陈桂生 通讯员黄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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