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6月30日结束,距离今年企业年报公示结束只剩半个月时间。近日,记者从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台商区已年报内资企业2516户、外资企业149户、个体工商户1146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户,年报率分别为67.1%、75.6%、83%、100%,仍有部分市场主体未年报。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届时,未按时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今后的运营。
各类市场主体可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申报
据了解,台商区各类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福建工商红盾网、手机年报系统申报企业年报。同时,因个体工商户量大且大部分不具备网上申报年报的条件,因此实行双轨制申报,即可选择网上年报公示也可选择手工申报,经营者填写年报表后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数据录入服务。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年报公示操作指南》,在服务窗口设立咨询台、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对前来咨询、办事的未年报市场主体,提醒其及时年报并指定专人,耐心细致解答,全程跟踪服务,面对面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尽快按流程完成年报公示。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平台、手机短信、QQ群、微信等媒介发布年报公告,截至目前,共发送年报提醒短信25627条。此外,将2017年新登记但未年报市场主体、2016年度已经年报而2017年度未年报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采取精准宣传、分行业组织引导、逐户打电话催报、发短信、上门服务等方式,点对点地提醒通知市场主体,督促其从速年报。
逾期未报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凡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要进行年报公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列入后满3年未移出的还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面临以下不利后果:失信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政府部门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除在市场准入受到限制外,还将在银行相关业务办理、国有土地拍卖、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以及荣誉授予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7年度年报起,海关管理企业实施“多报合一”改革,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报送时间截至8月31日。其中,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2017年度暂不通过该系统报送减免税进口货物使用状况信息,自2018年度起再通过该系统报送。2018年度年报开始,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通讯员 陈银江 许依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