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

泉州晚报

核心提示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如约而至。近期,台商区相继举行了乡镇食品网格员培训、联合销毁、落实维权“五进”等“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品质消费的健康环境,满足消费者美好生活的需要。

维权知识讲座进校园

14日,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惠南中学举办了一场消费维权知识讲座,活动吸引了惠南中学的260余名学生前来参加。

讲座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围绕消费者的定义、“3·15”国际消费权益日的由来、消费者的权力、经营者的义务等内容,通过图文并茂、以案释法、层层推进的方式,让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学到不少知识。另外,针对时下普遍的网络购物现象,工作人员通过列举案例,深入剖析了网购各个环节容易遇到的纠纷,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让学生们受益匪浅。

据了解,在近期,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维权“五进”活动,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举办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讲座,同时,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还深入村级老人协会开展消费维权讲座、座谈,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农村老人科学消费,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流动3·15”宣传活动启动

3月15日,台商区举行“流动3·15”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当天举行的“你点我检”活动中,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前往东园镇新弘农贸市场和惠南中学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活动。在新弘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对消费者现场随机抽取的蔬菜和香肠进行现场快速检测,主要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香肠的亚硝酸盐含量是否超标,检测结果显示,两项抽检食品均合格。而在惠南中学的食堂,执法人员重点对食堂的冰箱、冷冻柜、厨房卫生环境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食堂将蔬菜和肉类同放在一个冰柜里,执法人员当场责令食堂负责人进行整改,并要求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好食品进货关,确保学生“舌尖”安全。

除了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在启动仪式当天,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根据自身职能及相关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前制作了宣传材料,利用宣传车辆在辖区内流动开展“3·15”宣传活动,分发消费维权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另外,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公安、交警、综治、司法、计生等部门分别在四个乡镇设置流动消费投诉受理点,接受消费者投诉并现场进行处理。

营造品质消费的市场环境

据悉,今年“3·15”的年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结合台商区实际,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在3月份上旬开展了一系列“3·15”纪念活动,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营造品质消费的市场环境。

在3月13日和14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综治办分别在四个乡镇开展食品网格员培训交流活动。活动围绕今年“3·15”的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区综治办和区食安办工作人员针对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案件等现象,组织开展一次与食品网格员的对话交流,进一步强化食品网格员的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另外,台商区还汇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执法单位依法没收并决定销毁的假冒伪劣物品、侵权物品及其他违法品,报送市工商局集中现场销毁。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郭子芳 陈桂生 通讯员 陈银江 倪端媚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