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春节期间出国旅游度假,是一桩蛮开心的事,可是,其间发生的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令张女士和女儿心烦不已,到现在都耿耿于怀。“游玩中,因一些小误会,与地接导游发生争执,还报了警,闹到了警察局。地接导游的服务给我带来了非常不好的旅游体验,希望维权。”日前,张女士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
出国游与当地导游起纷争 涉事导游已被处理
张女士与女儿这次出国游,每人花了12000元。“2月9日,从上海出发,2月18日回国。其间,我们与地接导游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张女士说,“旅行第一天,地接导游告知我们行程中不许迟到。最后一天,分散游览当地一处风景点时,我们5个人比约定时间提前15分钟就到达相关地点等待集合。但最终发现,由于理解和交流的偏差,走错了集合地点,所以还是迟到了几分钟。然后,地接导游就要我们向其他团友道歉,这原本也没什么问题,但导游的态度让我们无法接受,还用手指点我们。因此,我们中的一位团友与其发生了争执。”
“晚饭时,领队表示她要求地接导游为早上一事向我们道歉,我们便下楼到导游用餐的地方准备接受道歉,可我们觉得导游并不是很情愿向我们道歉,加上一些误解,导游再次与那位团友发生争执,甚至有了肢体接触,最后还有人报了警。我认为这给我们的这趟旅程带来了不好的体验,我就向旅行社提出了维权要求。”
随后,记者联系了张女士报名的旅行社,该社负责人表示:“对张女士所说的情况,我们表示非常抱歉。张女士的旅游团为拼团,我们已经通知拼发商通报当地地接社,对地接导游给予停团处理,并正式发文要求地接社取消该导游接待我社游客的资格。我们还会给张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
出国游之前最好做做“功课” 旅游维权也要理性
其实,出国旅游,像张女士碰到的这类纠纷和问题,还是时有发生的。为此,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
首先,出游前,游客要做好身体、装备和资讯等各方面的准备,并根据个人年龄特点和体质状况选择旅游项目和线路。在选定旅游目的地时,应充分了解当地的气候变化、常发的自然灾害,甚至当地文化等。关注外交部网站、中国领事馆服务网上发布的“海外安全”等相关旅行提醒信息,充分了解前往国家及地区的安全状况。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应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全提醒,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游玩项目。自由行的游客要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和未开放景区,尽量避免前往偏僻地区等。
其次,若在网络预订行程,要注意不能只求价格低,忽视服务质量,要特别注意“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游客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谨慎。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对补充情况要明确约定。明确行程单中的行程安排与当初自己报名时的选择是否一致,明确注意事项和权利义务,避免在行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外出旅游少不了购物,建议旅游者可以购买一些土特产、纪念品,但要购买价格昂贵、品质难以鉴定的珠宝首饰、手表等物品时,一定要特别慎重。出境刷卡购物如果要退货,往往会产生手续费,请尽可能地在购物前就与商家约定好具体费用,以免回国后要求退货时产生纠纷。
最后,若旅途中发生纠纷,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及时与旅行社沟通,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或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各种证据材料,行程结束后,再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应尽量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事态扩大,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动,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旅游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