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3种慢性病处方量最多可开2个月的药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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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好消息连连看

23种慢性病处方量限制放宽最多可开2个月的药

导读

从9月12日起,高血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等23个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2个月的处方量。

9月6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医保办获悉,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本月12日起,我省对23种慢性病的处方量限制放宽,处方用量从原先的2周,放宽至2个月。

这一惠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意味着今后参保的慢性病患者2个月到医院开一次药就可以了。这将极大地方便慢性病患者,特别是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用药的老年患者而言,可以最大程度减少看病开药奔波之苦。

据省医保工作人员介绍,除了三明已经先行先试,福州、省本级将从9月12日起同步实施新政,其他地市也将很快跟进实施。

23种门诊特殊病种:

1.恶性肿瘤病化疗和放疗;

2.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冶疗;

3.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4.结核病规范治疗;

5.精神分裂症治疗;

6.危重病的抢救;

7.高血压;

8.糖尿病;

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慢性心衰;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血友病;

13.重症肌无力;

14.强直性脊柱炎;

15.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

16.肝硬化(失代偿期);

17.帕金森病;

18.重性精神病。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在上述基础上增加:

19.学生意外伤害;

20.癫痫病;

21.支气管哮喘;

22.苯丙酮尿症;

2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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